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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据的离婚诉讼如何应诉?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1-19 10:30:05


摘要:夫妻要离婚,但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及债务来源及用途无相关证据证明,怎么办呢?对这样的离婚诉讼应该如何应诉?下文就为您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女方因流产(已超过一年)而落下疾病,有医院证明。 双方有一个15000元的存折,男方已取走5000,另一万是女方向姐姐借的款项(无借条),现被女方取走。 夫妻二人做买卖,交有3000元押金 二人租铺面,干了三个月,剩余3个月以每月550元转租给别人,女方是被赶出的,什么都没有带走 法院已将嫁妆查封,但封条上没有法院的公章,男方在诉状上称要平分债务(估计要造假证),问题在于:女方现在无法对上述事实举证。

律师回复:

你所咨询的问题,主要涉及婚姻法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关于夫妻共同债务:假如男方出示假证必须同时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家庭生活支出,所以男方出示假证并非易事。

2、关于嫁妆问题:婚姻法已有明确规定:“离婚时陪嫁物品归女方所有”。

3、关于疾病问题:女方可提出由于流产而落下疾病请求男方予以补偿。但需相关证据予以佐证。

4、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支走的5000元以及房租和押金3000元应以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针对男方支走的5000元可申请法院调取相关证据。其余的需由自己举证。

5、假如女方有证据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存在过错,可向法院提出申请,男方应不分或少分共同财产。

知识关联: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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