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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不愿意返还彩礼的,但没见过硬塞回去都不要的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07-15 15:57:31


见过不愿意返还彩礼的,但没见过硬塞回去都不要的,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如果男方不愿意接收女方退还的彩礼怎么办?哭着也要嫁过去吗?
 
彩礼是为确保缔结婚约而由一方父母给付另一方的大额钱财。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彩礼”的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无处不在的彩礼: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因彩礼而发生的纠纷都多不胜数。
2.千奇百怪的彩礼:彩礼既包括现金,也常见于物品;此外现金的名目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
 
一、法律认可的彩礼的范围及返还形式
1.法律认可的彩礼范围
如前所述,支付彩礼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日后缔结婚姻关系,实践中以此为目的的金钱、财物的支付名目繁多,不一而足,包括但不限于彩礼、礼金、改口费等。同时,在支付彩礼的同时或在相近时间段内,会存在为结婚而产生的其他费用的相互支付,如购房购车,装修,购置家用电器、衣物、首饰,婚宴,旅游,照相,节日礼金等,在实践操作中应根据案情区别对待。
 
2.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了法律要求的“大额钱财”?
所谓“大额”彩礼,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统一的标准,应当根据案件发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地的风俗习惯、涉案当事人家庭的经济收入状况等因素综合考量确定。
 
3.彩礼的返还形式
因彩礼的特殊性质,在给付时可能存在各种不同的形式:除现金之外,价值大的如婚房、车辆、贵重的珠宝首饰等,价值小的比如婚纱照、衣物等,在一方主张返还时,其价值可能已经发生变化,或增值或贬值。对此,实践中,法院一般支持按照给付时的原物形态予以返还,并不额外考虑其增加或者贬损的价值,即给付金钱的返还金钱,给付实物的返还实物。但若是给付实物,要求返还价款的,法院并不会依照原购买价判决返还,而是将会考虑相应的折旧价值,再作返还。
 
二、此类案件原被告主体资格的确认
1.原告的主体资格。
实践中,给付彩礼的往往是男女一方的父母,但实际操作中多以给付一方子女作为原告起诉。同时,给付彩礼一方父母亦可作为案件的原告。
 
2.被告的主体资格。
此类案件中,接受彩礼给付的一方一般是婚恋关系当中的女方,或者女方的父母等其他近亲属。实践中,如果接受给付的一方是女方本人,认定其为被告自不待言;如接受给付的是女方父母或其他亲属的,应将其与女方并列为共同被告。
 
3.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司法裁判标准
把握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处理,首先应对此类案件的裁判标准有清晰的认识,下面我们就司法实践中掌握的裁判标准详述如下:
(1)给了礼,没结婚
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确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现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可予以支持。
 
(2)给了礼,结了婚
一方给付彩礼后,双方已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现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但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酌情返还。
 
(3)恋爱期间给的礼
双方在恋爱期间内,尚未缔结婚约的情况下分手,现一方要求对方返还恋爱期间给付的财物的,要区别情况予以对待。
 
如前所述,按照民法的基本原理,恋爱期间的馈赠基本上是以结婚、组建家庭为目的的,即赠与是以结婚登记为成就条件的,若条件未成就,接受馈赠一方继续占有对方的财物,似无法律依据。
 
但同时,也应考虑到如支持未能结婚、恋爱期间的馈赠需全部返还的观点,亦有悖于一般人的基本生活经验,且易变相鼓励人们在婚恋关系中不健康的价值观念,因此,实践中多综合考虑所馈赠的财物价值、双方恋爱交往的具体情况等,对于财物价值巨大的,一般支持返还的诉求。
 
所以,如果退回去的彩礼对方不愿意收怎么办?很简单!
STEP1: 收集能够证明对方不愿意接受退还彩礼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
 
STEP2: 如果彩礼是现金,可以单独开一张卡并把现金存进去,注意,这张卡平时不要使用。如果彩礼是其他财产形式,那就让它原封不动地待着吧。
 
STEP3: 婚姻自由是自己的,我说不嫁就不嫁!至于彩礼,如果对方娶不到你,总有一天他会找你拿回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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