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关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咨询热线:130-7688-1833

李小非律师,咨询热线:130-7688-1833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动态新闻 > 以案说法 >

未经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怎么算?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10-31 10:49:07


摘要:《新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新的规定,那么根据新法律,婚后哪些是共同财产呢,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要怎么算,第三人的利益如何保障?请看下文。

一、婚后哪些是共同财产

根据《新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应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未经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怎么算

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于共同财产的处分遵循以下原则: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婚姻法第十九条所称“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日常生活所需的处理,任何一方对可以决定。而对于较大的、重要的财产项目,比如买房、大的债务等,应该经过双方协商。一方不同意的,另一方不能单独处分。

如果已经处分了的,处分行为无效。

如果处理后果涉及第三人利益,无效可能导致第三人损失的。需要判断第三人是否知情,也就是是否为善意第三人。第三人明知是对方擅自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第三人要承担合同无效的风险和损失。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或者没有理由知道是对方擅自处分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合同无效的风险和损失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