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领结婚证,子女由谁抚养?
来源:互联网 作者:李小非律师 时间:2016-10-31 10:40:14
摘要:父母没有领结婚证,子女由谁抚养?无论父母有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其子女都受到法律的保护,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都可以先由两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经济条件以及更有利于子女成长进行裁判。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进行了结婚登记,领了结婚证的男女才是夫妻,其婚姻关系才受法律保护。如果没有领结婚证,两人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对于该子女由谁抚养,可以由两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经济能力和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裁判。
法院审理子女抚养权归属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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