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侵权的法律责任如何承担?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10-28 09:31:27
摘要:婚内侵权行为侵权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项是夫妻双方基于婚姻而产生的权利,另一项是夫妻一方作为独立的平等的一般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婚内侵权行为有哪几种?
婚内侵权行为的种类
1、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侵害人身权的行为约为婚内侵权行为数字的50%,以对方存在家庭暴力为离婚原因的案件比例更高达婚姻案件总数的60%以上。侵害人身权行为主要表现为殴打对方当事人,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名誉,强制性行为或拒绝履行夫妻性生活义务等方式。当事人的身心受到严重摧残。
我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只有一方实施以下行为的构成对一方权利的侵害: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损害赔偿。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只对侵害一方人身权的行为中极其严重的少部分行为予以制裁,而对大多数行为没有予以处罚。
2、侵害财产权的行为
多数情况下,侵害人身权的同时也侵害了对方的财产权。在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不少只侵害对方财产权的案例。侵害财产权的行为主要有隐藏、转移财产、虚构债务、不合理的大额支出、擅自处置夫妻财产等方式。通过这些方式使对方在离婚诉讼分割财产时少分、不分财产,甚至使对方背负巨额债务。
3、违背夫妻忠实义务行为
我国《婚姻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夫妻双方应当互负忠实,现实生活中违背夫妻义务的案例屡见不鲜。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若干司法解释㈠》中又明确规定:夫妻一方仅以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裁定不予受理。在以其他理由起诉要求离婚的案件中,也鲜有当事人因违背忠实义务而受到处罚或制裁的。事实上,这种义务的承担更多依据伦理道德而非法律,法律虽有规定,但法律的强制执行力在忠实义务方面无能为力。
婚内侵权怎样承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含两层意思:第一,行为人因同一行为承担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中任何一种责任时,并不必然免除其他责任之承担,第二,行为人因同一行为承担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当其财产不足以支付时,先行承担侵权责任。该条从立法上确立了两大原则,前者创设了责任竞合原则,后者创设了私权优先原则。婚内侵权在尚无新的立法情况下,应当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条的规定,即同一婚内侵权行为可能承担多种责任,但受害人的侵权损害请求权应当优先获得保障。
第一,恶劣侵权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因家庭琐事殴打妻子,若致妻子死亡,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若致妻子重伤、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和被害人提起自诉。如果丈夫在妻子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且起诉离婚期间,或者在妻子身患重病期间强行发生行为,则可构成婚内强奸罪。如果丈夫对妻子一惯打骂,长期虐待,则可构成虐待罪。如果丈夫对妻子患病不给治疗,不履行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则可构成遗弃家庭成员罪。上列各种行为,可以认为构成婚内的恶劣侵权,已经由民事侵权发展为刑事犯罪,应当依法由刑法调整,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第二,故意侵权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即是指侵权责任人依法应当承担的侵权损害的民事责任,其责任形式主要为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此类责任形式,实际上是婚内侵权承担责任的基本形式或主要方式。这是因为,从我国的婚内侵权状况分析,除少数恶劣侵权外,多为临时冲突,后果一般不严重,比如高密市处理的丈夫孙某致伤妻子逄某的人身损害纠纷,妻子鉴定为轻微伤,,因而判丈夫孙某承担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损害构成轻伤、重伤,情况就不同了。所以,处理婚内侵权责任纠纷,大多追究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可以使责任人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给他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从而减少家庭解体的悲剧发生。至于“羊毛出在羊身上”之说,这是对当今夫妻间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不太了解。法院判归女方之财产,属女方法定财产,受法律之保护。
第三,过失侵权应当承担伦理道德责任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前一篇:离婚时两限房如何分割?
后一篇:遗嘱见证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