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应该注意些什么?
来源:互联网 作者: 时间:2016-09-19 10:17: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中的相关内容:“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该受理。”
为了避免上述问题的发生,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专业离婚律师起草
很多当事人基于隐私、律师费用等方面的考虑,直接到网上下载范本简单修改后使用,对于财产数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的离婚这件做也未尝不可,但对于涉及房产、公司股份、争议财产在五十万以上的离婚案件,最好是请专业的离婚律师来起草。
二、财产数额较大时可另行制定《财产分割协议书》
在财产分割协议中可以详细的约定财产的名称(房产、股票、股份、存款、车辆)、数量、价值、归属等,需要办理过户的约定过户的时间、地点、逾期办理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等条款,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载明生效条款和财产方面的违约责任条款、特别声明条款
四、进行公证或双方委托律师见证
对《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主要是涉及到财产分割部门,对离婚意愿、子女抚养等涉及身份的部分一般不属于公证的范畴。公证机关证明的内容大多是双方在公证人员面前签字,证明签字行为的真实性,进行离婚协议的公证需要提交相应的材料。
五、签好离婚协议书后,可以到法院办理诉前调解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之后,当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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