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关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法律咨询热线:130-7688-1833

李小非律师,咨询热线:130-7688-1833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 动态新闻 > 律师动态 >

李小非律师就网络诽谤问题接受广州电视台的采访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陈蕊伶 时间:2013-09-13 10:52:52


 李小非律师就网络诽谤问题接受广州电视台的采访近日,最高法、最高检出台了司法解释明确了网络空间为公共空间,严重扰乱网络秩序可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另外,诽谤信息被转发5000次,或转发500次可定诽谤罪等相关规定。老百姓没有学过法律,很难分清何为“诽谤信息”,若白白被定罪岂不是很冤?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婚姻专家李小非律师就该司法解释所产生相关的法律问题接受广州电视台的采访。

  

    李小非律师指出,实际上要厘清一个概念,会被定罪的行为实施人指的是主动去捏造信息,然后又利用网络技术的手段去传播的人。如果是一般的老百姓,仅仅在网站上浏览了这一条信息,或转发了这个信息是不构成犯罪的。对于涉及如何取证的问题,这是对于司法考量的一个过程,若仅仅是考虑转发量,肯定不是最完善的方案,应该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