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财富传承:保险优势之成本节约
来源:华南婚姻家事法律研究中心 作者:李小非律师 时间:2015-11-12 15:08:41
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在传承财富的过程中以高效率、低成本著称。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和约定受益份额等方式,让传承财富达到低成本的效果,甚至还可以让财富增值。保险作为财富传承的有效工具,在传承财富的过程中以高效率、低成本著称。投保人通过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和约定受益份额等方式,让传承财富达到低成本的效果,甚至还可以让财富增值。
一、保险节约成本的具体表现
(一)保险无公证成本、税费成本
1、保险通过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的方式完成财富传承,在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之间建立起明确的民事法律关系,无需其他机构的参与,从而规避了遗嘱继承所需的公证成本。特别是避开继承权公证最常见的如证明爷爷奶奶比爸爸先去世的问题或证明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的问题。
2、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在有明确指定收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将不视为遗产处理。该规定让保险有了规避遗产税的可能,根据2004年9月公布的《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草案还规定,遗产税免征额为二十万元,遗产税最高税率为50%。随着全国住房信息联网系统的落成和电子货币化的推进,个人资产、财富信息将被及时准确掌握。至此,遗产税征收所需的条件已逐步达成。因此,在当前的形势政策之下,尽早做好财富传承规划,避免高额税费而导致财富缩水显得尤为必要。
(二)保险可节约时间和精力成本
由保险合同确立的民事法律关系为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提供便利。在人寿保险中,如被保险人去世,受益人只需准备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和自身的身份证便可以要求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操作极度简便、私密,避免了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中,时常发生的关于继承权和继承份额的纠纷。因此,通过保险传承财富,可以让受益人在继承财富的手续上更省心省力。时间上,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办理出险的时间也比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快很多。
(三)保险可规避涉外继承法律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相当一部分高净值人群已经实现或正在实施财富的全球化配置。相应地,在日后的财富传承过程中,境外的财富处理起来往往会更加复杂。由于各国法律制度存在诸多差别,被继承人订立的遗嘱是否有效力、夫妻共同财产在遗嘱中如何处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等一系列的问题,往往会有不同的答案。因此,在处理涉外继承时,需要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为了节约成本,购买保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被继承人可以通过保险合同的形式明确指定受益人进行财富传承,避开了涉外继承的诸多法律问题,节约继承成本。
二、答疑解惑
(一)购买保险,如何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担心资金的流动性是很多人拒绝购买保险的原因,有这样的担心,其实是因为对保险的认识不足。保单是可以贷款的!结合保单的具体情况,有些保单的贷款额度可以达到可贷账户价值的90%,因此投保人可以通过保单贷款的方式进行灵活运用投保保险的资金,从而保证资金的流动性。
(二)保险如何做到保值、增值?
通过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进行财富传承时,财富损耗是难以避免的,一旦开征遗产税,高额的税费更是令人乍舌。如何避免财富在传承中缩水,实现财富保值、增值,保险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在这场财富传承的战争中,谁能选择有效的工具,谁能及时做好财富规划,谁就可能成为最终的赢家。购买保险产品是保障财富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例如A购买一款缴费期为十年的终生健康保险产品,保额为20万元,每年需交保费为7,880元,缴费十年,共缴保费78,800元。至被保险人60岁之前,此份保险保单现金价值(即退保所能拿回之现金)为165,022元,相较78,800元的缴费总额,已经增值209%。保单兼有储蓄功能和投资功能。终身寿险保单项下积累的现金价值及对现金价值进行投资带来的收益往往是由保单的所有者或被保险人享受的利益,因此也被称为寿险保单的生存利益。若被保险人不幸于60岁罹患受保之重大疾病,则可以一次性获得283,222元现金赔偿,相较78,800元缴费总额,已经增值359%。
三、案例分析
(一)案情简介
A先生不幸患重疾,为避免日后发生家庭矛盾,他在家人不知道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为其订立遗嘱并予以公证。半年后,A先生去世,律师当众宣读了这份遗嘱。遗嘱中A先生将其国外银行账户中的1000万元存款留给了现任妻子和二女儿。同时说明,A先生生前投保了一份500万元的人寿保险,已指定大女儿为受益人。在知晓A先生的安排后,现任妻子担心遗产税开征后,需缴纳巨额税费,便到银行要求将存款过户到自己名下,但银行告知她存款过户需要再到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相比而言,大女儿联系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当即为她办理出险手续。
(二)律师分析
该案例中,从A先生的两种不同安排,便可以看出保险的优势。A先生将1000万元存款通过公证遗嘱的形式传承给现任妻子和二女儿,会产生巨额的继承成本。首先,A先生做遗嘱公证时,需要花费巨额的公证费。其次,现任妻子和二女儿做继承权公证时,需要花费同样巨额的公证费用。再次,该财产涉及涉外继承,结合财产所在国的法律制度,有可能产生巨额遗产税费。除了上述各种费用外,继承人为了办理这些手续也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相比而言,A先生购买的人寿保险具有明显的优势。首先,A先生在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时支付保险费,持有高额的保单现金价值,该现金价值可以衍生多种灵活的投资方案,对现有财产通过转化为保单达到保值增值目标;其次,A先生只需要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不需要办理公证,无需花费公证费;再者,A先生的大女儿获取保险金的手续简便,也不需要花费任何费用。整个过程,大女儿省心省力便可以获得保险金。
从上述案例当中,我们可以看到财富传承规划的重要性。高效、科学的规划可以让财富避免损耗,甚至增值性传承,同时继承人也省心省力;而没有做好科学的传承规划,往往导致财富在传承中严重损耗、缩水,也给继承人带来痛苦和烦恼。一生辛劳所积累的财富如何顺利传递给自己挚爱的人,华南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建议您尽早做好财富传承规划,积极寻求专业人士的指导和帮助,以保证财富的传承和爱的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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