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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住房一套,经检查心脏现在必须做手术,有借款情况下如何分割房产

您好!我想离婚,我有个三岁半的女儿,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是他只同意给10万元抚养费。婚后我们各自管理自己的经济收入,他曾转了一部分钱给我存定期,现在一提到离婚他就让我先把钱还给他,他不认为这是共同财产,他具体有多少钱我并不清楚。如果离婚我能争取到怎样的利益?孩子抚养费和财产分配上我能得到多少?

方静,你好。 首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收入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对于对方的收入情况,请尽量收集相关的财产线索,必要的时候,可以申请法院予以调取。其次,关于女儿的抚养权问题,法律裁判的规则基本上是综合你们双方的条件,看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 建议你与律师预约面谈咨询吧。

回复时间:2015-06-10 12:39:22 回复律师:李小非律师 咨询热线:130-7688-1833